[擬審批公示]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湖研發中心項目等2個項目【25018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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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湖研發中心項目等2個項目
擬審批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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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,我局擬對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湖研發中心項目等2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。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,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天。
聽證權利告知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,自公示起2天內申請人、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。?
公示日期:2025年7月21日
聯系電話(傳真):0431-80792967(審批科)
通訊地址:長春市龍湖大路5799號長春新區管委會政務服務中心2樓環保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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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建設地點 |
建設單位 |
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|
項目概況 |
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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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湖研發中心項目 |
長春北湖科技開發區龍騰路1377號 |
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|
吉林省衡潤環保有限責任公司 |
本項目位于長春北湖科技開發區龍騰路1377號,租用吉林省匯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現有研發樓,建筑面積6842平方米,投資100萬元,主要從事口服輪狀病毒(RV3-BB)活疫苗、凍干人用CpG佐劑狂犬病疫苗、流腦疫苗、HPV16型DNA疫苗、膠原蛋白等生物產品研發,研發規模為44千克/年。 |
1、廢水:本項目含生物活性實驗廢水經高溫滅活及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,同其他廢水滿足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中三級排放標準后,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長春市北部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,對水環境影響較小。 2、廢氣:本項目含生物活性實驗須在生物安全柜中進行,廢氣經高效過濾裝置處理后,與其他廢氣通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,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《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7823-2019)要求;2臺0.75噸/小時蒸汽鍋爐提供滅菌用汽,燃料為天然氣,采用低氮燃燒技術,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3271-2014)中表3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;污水處理產生的惡臭氣體集中收集并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,通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,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《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7823-2019)及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要求,對周圍空氣環境影響較小。 3、噪聲: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取封閉、隔聲、減振等措施,廠界噪聲能夠滿足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3類區標準要求,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。 4、固體廢物按“資源化、減量化、無害化”處理原則,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、貯存、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。 1.廢離子交換樹脂、廢反滲透膜、廢空調過濾介質、普通廢包裝物等固體廢物貯存參照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9-2020)要求管理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。 2.廢培養基、細胞破碎物、廢藥物、廢過濾吸附介質、廢棄一次性防護用品、實驗動物尸體、廢試劑及廢試劑瓶、沾染危險品的廢包裝物、有毒區空調系統廢濾芯、廢MBR膜、污水處理污泥、廢礦物油、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符合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23)和《危險廢物轉運聯單管理辦法》相關要求,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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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越優健生物科技(長春)有限公司生物藥物研發實驗平臺新建項目 |
長春北湖科技開發區北湖科技園E區K11棟 |
恒越優健生物科技(長春)有限公司 |
吉林省晉航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|
本項目位于長春北湖科技開發區北湖科技園E區K11棟,建筑面積2400平方米,投資3000萬元,主要從事蛋白類、多糖類動物藥及人用藥物的研發。 |
1、廢水:本項目設備清洗廢水、研發及檢驗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,與生活污水、純水制備廢水滿足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中三級排放標準后,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長春市北部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,對水環境影響較小。 2、廢氣:本項目實驗過程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通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,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《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7823-2019)要求,對周圍空氣環境影響較小。 3、噪聲: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取封閉、隔聲、減振等措施,廠界噪聲能夠滿足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2類區標準要求,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。 4、固體廢物按“資源化、減量化、無害化”處理原則,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、貯存、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。 1.廢離子交換樹脂、普通廢包裝物等固體廢物貯存參照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9-2020)要求管理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。 2.培養基、培養瓶、廢緩沖液、廢吸管、廢試管、廢藥品袋、廢樣品管、廢手套、廢試劑瓶、廢化學品包裝物、菌殘渣、廢檢驗試劑包、廢色譜柱、組織殘渣、廢濾材、污泥等危險廢物符合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23)和《危險廢物轉運聯單管理辦法》相關要求,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。 |
注: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(試行)》的有關規定,該環境影響報告書、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、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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